食品安全法条文及释义

食品安全法条文及释义
美味佳肴网 > 美食新闻 > 美食动态

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文及释义

一、总则

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制定本法。

释义:本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,即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,应当遵守本法:

(一)食品生产和加工(以下称食品生产),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(以下称食品经营);

(二)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;

(三)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、容器、洗涤剂、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(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)的生产经营;

(四)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;

(五)食品的贮存和运输;

(六)对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。

释义:本条规定了适用本法的范围,包括食品生产、经营、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这些方面的安全管理。

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符合下列要求:

(一)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
(二)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

(三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

(四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或者工用具与食品相交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

(五)餐具、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应当洗净、消毒,炊具、用具用后应当洗净,保持清洁;

(六)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、工具用具、设备要安全可靠,保持清洁,对新的餐具每次使用前要洗涮消毒;不与其他物品混放或与不洁物接触;出售熟肉制品要用专用工具取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