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饮行业条例
一、行业资质
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:
1.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;
2.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,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规范;
3. 具备相应的场所、设备和设施,以及必要的资金、人员等条件;
4.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,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。
二、服务规范
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应当遵守以下服务规范:
1. 遵守商业道德,诚信经营,公平竞争,文明服务;
2. 建立健全服务制度,提高服务质量,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;
3. 按照规定明码标价,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;
4. 按照规定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,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;
5. 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,不得歧视、侮辱、诽谤、威吓或侵犯消费者的人身安全;
6. 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;
7. 不得擅自改变食品的形状、颜色、口感及营养成分等;
8. 不得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;
9.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一次性餐具等用品;
10. 不得拒绝、推诿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。
三、经营合规性
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应当遵守以下经营合规性要求:
1. 依法取得相关证照,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;
2. 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,规范经营行为;
3. 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,并公示有关信息;
4. 遵守国家和地方税收法规,及时申报纳税;
5. 依法依规使用发票和收据等财务凭证;
6. 不得违法违规进行促销活动;
7. 不得私自转让、出租、出借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等证照;
8. 不得以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。
四、食品质量与安全
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应当遵守以下食品质量与安全要求:
1.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;
2.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,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;